合同纠纷

第三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的效力

2019-04-30
【基本案情】

      A为甲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2月14日,甲公司与B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约定甲公司向B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月利率2%。《还款协议》首部载明借款人甲公司,出借人为B。协议尾部B和甲公司分别在出借人及借款人处签章,另A也在借款人处签字。之后甲公司未按时还款,于是B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及A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法院认为】

     从身份上看,A是甲公司财务经理,但无论是法律规定还公司章程,都没有对A对外代表公司订立合同进行授权。因此,A在《还款协议》上的签名属于个人行为。并且,B将部分借款打入A的个人账户,故应认定其签字行为构成债的加入,应与甲公司应涉案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律师提示】

       行为人的签字行为代表了自身对某件事实的认可或者见证。第三人在借款协议上签字会产生三种法律效果:

      1、共同借款人

      2、担保人

     3、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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