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雇佣
劳动合同解除的补偿标准
2018-06-25
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违法解除三种情形,与此相应的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也不尽相同,以下为大家总结三种解除情况下具体经济补偿支付标准:
一、协商解除
协议解除顾名思义就是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的解除方式。一般而言,此种方式约定内容只要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均为有效,各方应遵照执行,具体补偿金额以双方协商内容为准。
二、法定解除的条件及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
法定解除是指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按该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为法定解除
1、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①因单位过错导致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38条)
②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36条)
③无过失解除劳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40条)
④用人单位破产(《劳动合同法》44条)
⑤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
⑥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但劳动者在原条件下不愿意续签的除外)
⑦未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从提供劳动次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并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原因未签合同除外)。
2、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二十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二十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违法解除的认定及赔偿标准
违法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符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或劳动者未按双方约定或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履行相应义务即认定为违法解除
1、【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协商解除
协议解除顾名思义就是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的解除方式。一般而言,此种方式约定内容只要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均为有效,各方应遵照执行,具体补偿金额以双方协商内容为准。
二、法定解除的条件及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
法定解除是指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按该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为法定解除
1、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①因单位过错导致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38条)
②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36条)
③无过失解除劳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40条)
④用人单位破产(《劳动合同法》44条)
⑤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
⑥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但劳动者在原条件下不愿意续签的除外)
⑦未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从提供劳动次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并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原因未签合同除外)。
2、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二十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二十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违法解除的认定及赔偿标准
违法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符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或劳动者未按双方约定或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履行相应义务即认定为违法解除
1、【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